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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法庭:全力推进三项措施,确保反规避执行落到实处

作者:黄谦和 编辑:罗亚岚 2017-01-17 16: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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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近年来,回龙圩法庭以全国法院系统正在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适应新的司法需求,以避免被执行人抗拒、逃避、规避执行为重点,强化反规避执行措施,确保活动得到实效。截止2013年4月,法庭无一件执行积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在预防规避行为上下功夫,突出一个“快”字。
    法庭在受理执行案件的同时,告知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有可能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适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提前控制可供执行财产,确保案件日后能执行到位。
    法庭在受理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抚养费等案件时,在下达执行裁定书的同时,依职权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确保在被执行人转移存款前将其冻结。2012年李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由于李某逃避债务外出,无法联系,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庭工作人员一方面寻找其下落,另一方面依职权到银行查询其账户是否有存款,通过努力,在某邮政银行查到李某有9600多元存款,将其冻结,缓解了农民工的情绪。
    二、强化执行联动措施,形成执行合力,突出一个“准”字。
    法庭与公安、国土、房产、财政、银行等部门以及被执行人所在的社区、村委会建立了联动执行机制,通过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全民动员的大执行格局,可以准确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查控协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财产,压缩规避行为存在的空间,不给规避执行行为留空隙,使那些有心规避执行的“老赖”无藏身之地,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经回龙圩人民法庭主持调解,被执行人唐某赔偿申请人朱某2700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唐某蓄意躲避执行,致使该案长达13年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该案顺利执结,法庭与区派出所联系,请求协助配合。2012年5月18日,被执行人唐某的侄女出嫁,其回到家中,法庭与派出所联合行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使该案终于执结。
    三、加大强制措施的使用,突出一个“狠”字。
    在执行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行为,法庭及时全面地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加大搜查措施;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不断探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新方式。同时,对有能力执行的被执行人拒绝执行情况,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暴力抗法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龙圩管理区何某与区计生委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当法庭执行人员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时,其兄弟、父母等人围攻执行人员。经请示院长同意,法庭会同法警,对被执行人何某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案件顺利执结。同时也教育了其他被执行人,使该项工作在管理区得到顺利开展。

 

作者:黄谦和

编辑:罗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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