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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管理区2012年农垦危房改造项目公示

作者:区农垦危… 编辑:罗亚岚 2017-01-19 11: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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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精神,做好我区农垦危

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我区农垦困难职工住房难问题,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使垦区职工更好地了解农垦危房改造工程,现对2012年农垦危房改造项目公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垦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为根本目的,将我区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人为本、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我区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困难职工群众的居住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农垦安排,我区确定“十二五”期间,第三期改建改造危旧房1980户,面积168300平方米,按要求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使垦区职工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各有关单位的具体任务为:

回龙圩镇:    609

马鹿头办事处:226

兴龙办事处:  230

李家塘办事处:240

神仙洞办事处:236

八仙洞办事处:223

永济亭办事处:216

    三、补助对象及危房界定标准

(一)扶助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是我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危房中的家庭,优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困难户家庭。

(二)危房界定

1、建房年限超过30年的房屋以及土坯、泥草结构等简易房屋。

2、建设部门认定的危房。

3、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4、集中连片危房面积超过50%的居民点。

(三)改造内容和房屋建设方式

危房改造内容包括房屋改造和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两部分。其中房屋改造方式分为新建和翻修加固两种方式。新建房屋包括小区集中新建和原址单独重建。翻修加固是对原来危房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基础上进行的改建、维修及加固(如增加卫生间、厨房等)。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居民点供排水系统,供电设施和线路、供气设施及管道、道路、绿化等。

四、资金补助标准

在保证全区户平补助资金(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低于上级要求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我区实际,制定下列标准(享受统一装修的不另享受资金补助):

1、维修及加固:600010000元/户。

2、新建、扩建:1000014000元/户。

3、集中连片统一建设:1400018000元/户。

五、操作程序

(一)职工提出申请。符合农垦危房改造条件的对象,由户主自愿向所在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要召开群众大会或代表会议,对申请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接受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年度危房改造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报管理区审批。

(三)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在下达农垦危房改造计划后一个月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户,并完成农垦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以及实施前期准备等工作。20139月底前实现全部开工建设。12月底前建成70%以上,峻工1000户,竣工率达50.5%20136月底前,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四)检查验收。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由管理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按程序向省农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验收结论。

 

 

 

 

 

         回龙圩管理区农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19

作者:区农垦危…

编辑:罗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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