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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环保局 编辑:罗亚岚 2017-11-27 1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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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本污染场地位于回龙圩管理区马鹿头办事处马鹿头村,东北向距回龙圩管理区3km,中心东经111°20′37″,北纬25°11′34″。本项目场地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为砷、铅、锌、铬,污染介质主要是土壤和渣土混合物。修复治理面积为32802.7m2(合计约49.5 亩),污染土方量为76433.05m3,本污染场地废渣量为12544.3m3,场地污染主要为含铅废渣,修复后用于居住用地。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巍

    联系电话:154107462131

    邮箱:1067352677@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01号

    联系人:徐东慧

    联系电话:0731-82835261

    联系邮箱:38206741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编制报告书(总体规划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园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园区选址、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区域开发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区域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区域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区域开发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域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来源:环保局

编辑:罗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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