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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办发〔2018〕6号 关于扶贫巡察反馈意见的通报

编辑:罗亚岚 2018-03-23 22: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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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回龙圩管理区开展

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巡察情况

反馈意见的通报

 

回龙圩镇,各办事处,林场,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的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回龙圩管理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巡察。2月12日,市委巡察工作组向我区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通报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回龙管理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抓党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在基层组织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等方面都取得了成绩。但巡察也发现,回龙圩管理区基层组织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扶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执行政策走样,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及异地搬迁住房补贴平摊、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的党员党性意识不强。一是村支两委服务群众意识和处事能力不强。回龙圩镇回峰居委会和八字桥居委会分别由原回龙圩农场回峰分场和八字桥分场体制改革转变而来,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还是习惯用分场模式开展工作,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二是个别党员模范先锋意识“淡化”。有的党员党性不强,日常工作中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存在抓党建工作力量不够强党员教育流于形式、年龄老化等问题。一是抓党建工作的力量不够强,重业务轻党建。管理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均为兼职,农村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综合素质不高。部分区直单位存在对业务工作谋划多、安排多,对党建工作缺乏研究安排。二是“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有的村以学习和会议代替上党课,村务公开不完善。三是存在农村党员结构失衡,基层党员年龄老化。

3.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党员思想懈怠不思进取。部分区直单位领导干部缺乏进取心,不想干事,不愿担责,想退位休息。二是干部作风不实。部分干部办事拖沓推诿塞责,工作难以推动。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区党委多次召开会议推动,但相关部门执行力不强,整个工作依然滞后。

(二)扶贫攻坚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扶贫政策走样。一是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等一些民生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2015-2016年管理区用农垦危房改造资金统一实施农村住房外墙装修,导致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户没有享受到危房改造的扶贫政策。

2.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混乱,监管缺失,补助资金分摊、超面积建房等问题。一是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未按政策发放。二是各村擅自改变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分配方式,非贫困户与贫困户共享易地搬迁扶贫补助。三是大量扶贫资金滞留闲置,项目进度缓慢、搬迁率低。四是对自建安置把关不到位,存在大部分超面积建房等问题。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报销与扶贫工作无关的费用。三是改变扶贫工作经费性质。

4.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2015-2016年扶贫资金没有实行专户管理,与扶贫办单位经费混合使用,资金台账不规范,资料不完整。二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大量资金滞留闲置。

5.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一是扶贫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扶贫攻坚工作“上热下冷”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干部作风还不实,有些干部存在填写帮扶措施不具体、不细致的情况;一些驻村第一支书与原单位脱钩不彻底、示范带头作用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在脱贫政策落实上还不够。贫困户精准识别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贫困户数据还不够精准;档案资料还不规范。一些村干部作风不实,乱作为,应纳入贫困户的没有纳入。三是危房改造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档案资料不齐全。

二、巡察期间交办的信访件、交办件的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交办回龙圩管理区问题及线索交办件6件,截止巡察结束,已办理6件。

三、有关要求

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我区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以扎实的作风抓好问题整改。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育和管理党员中的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增强基层组织班子服务意识,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把精力放在服务群众上,要勇于担当作表率,要整合基层党建资源;要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基层组织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好全区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切实改变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思进取、不想干事、不敢担当的问题;大力开展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

3.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完善公开内容,要把广大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情和热点问题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监督制度;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务、村务公开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开工作执行不力和搞半公开假公开、不公开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认真落实中央扶贫攻坚政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干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主动性;要发挥好村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树立贫困户脱贫信心;认真落实中央安居扶贫、兜底扶贫、产业扶贫等一系列扶贫政策,确保中央政策执行不走样。

5.加强扶贫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健全和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底数,切实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扶贫项目实施的管理,杜绝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令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6.抓好问题整改。回龙圩管理区党委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意见,落实全面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合账,按照巡察组列出的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表,一项一项认真整改,逐个问题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

编辑:罗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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